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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行政强制法条款:拖车费纠纷如何从源头化解?
东莞大岭山律师获悉
在12月3日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一批)”。于其中一件典型案例里,因拖车费不合理所引发的行政争议从源头实现了化解。
2022年2月,江苏某地的付某驾车时与他人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之后交警通知某救援公司,让其把车辆拖至指定停车场,然而却并未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事故处理完毕后,付某想要驾车离开,可是被救援公司要求交300元拖车费,付某交完费离开后大岭山律师,觉得收费不合理,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当地某区人民法院则认为,该收费行为不能被认定为是当地交警大队作出的行政行为,所以该纠纷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据此裁定不予立案。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付某所经历的状况并非单个的事例,当地12345热线平台之上针对此类拖车费用收取行为的投诉记载数量为数不少,2021年1月一直到2024年6月相同类型收费行为的投诉记载将近300条东莞大岭山律师,某救援公司极有可能存在并非必要的拖车、超出标准收费等方面的情形。抗诉被检察机关提出之后,市法院与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展开推动,使其进行自查自纠,还对某救援公司加以督促,促使其规范经营,把300元拖车费退还给付某,并且针对事故车辆扣押停放管理里存在的乱收费问题,推动当地“轻微事故线上快处快赔举措”实现落地落实。
据介绍,此次发布了6件案例,这些案例突出了法检合力,其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实质性诉求,所涉行政争议的化解并非那种是非模糊、对错难辨的“和稀泥”做法,而是以事实认定精准以及法律适用统一作为前提条件,是在法律框架范围之内达成的争议化解,此化解涉及了房屋土地征收领域,涉及了社会保障领域,涉及了房产登记领域,还涉及了交通管理领域。
“两高”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发布,表明“两高”对推动合力化解行政争议十分看重,与司法部一同牵头构建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其中机制成员单位涵盖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借助共同开展调研座谈、示范庭审、发布会议纪要、遴选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促使相关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各条线标准达成协调与统一,以此从源头上预防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自2019年起始,于人民法院以及行政机关所给予的支持配合状况下,全国检察机关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开展公开听证、进行司法救助、实施释法说理等诸多方式综合起来,总共促使行政争议达成实质性化解的数量达到6.5万多件,于此中间,那些争议时长超过十年的有3400多件。
按照介绍所说,“两高”会进一步共同发力推进法治化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会陆续发布典型案例,会落实“3+N”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机制,会把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贯穿司法办案的整个过程,会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此为记者刘硕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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