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诉讼指南>>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普通人也能学会的质证技巧大揭秘

时间:2025-08-28 23:5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大岭山律师获悉

日常生活中总会碰到不顺心的事,万一真的发展到对簿公堂,很多人都会感到不安——特别是没有聘请大岭山律师,独自带着一堆文件去法院时,对方拿出的材料到底是否可靠?是否需要承认?其实民间有句俗语“诉讼就是比拼材料”,但材料并非摆出来就能生效,核心是要掌握“审查”——也就是向审判官说明,这份材料合不合规矩、是否有效、能起多大作用。今天就把普通人也能学会的质证技巧讲透,帮你守住自己的权益。

先搞懂:证据的 “准入门槛”——“三性” 与 “二力”

要成功进行质证,必须首先掌握法官评判证据的关键原则,即“三性”是根本,“二力”是关键。这两点并非深奥的法律概念,只要仔细分析,其实很容易理解。

1. 先看 “三性”:证据能不能 “进门” 的前提

所谓“三性”,指的是评估某个证明材料能否进入法官的考量范围,其中任何一项不具备都可能使其被舍弃。

有些物件并非天然具备证明效力,必须首先判断其能否用于证实案件中的核心情节。譬如当事人指控他人拖欠债务,却提交了该人与第三方的交易凭证——此类材料属于风马牛不相及,表面特征与“欠债”议题缺乏基本关联,本质上也无法印证债务关系成立东莞大岭山律师,在法庭辩论阶段可以提出“质疑其关联性,该证明材料与需要核实的事实没有关联”的异议。

证据的出处、获取途径、呈现形态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有人为了追讨欠款,通过非法手段拘禁他人,强迫其签署借据,这种严重损害他人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其来源就是不合规的;又如,鉴定结论是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出具,其主体资格存在问题;甚至一份关键的合同仅有复印件,且缺乏原件或其他证据的印证,其形式上也可能存在瑕疵。遇到这些情况,都可以提 “对合法性有异议”。

需要先核实 “外观” 是否可靠,例如核对副本与正本是否一致,接着要确认 “信息” 是否准确,比如证人的陈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倘若对方提交了一份 “说明材料”,其中所述内容与你毫无关联,或者合同上的署名并非出自你手,便能够指出 “存在疑虑,所附凭证与实际情形相悖”。

2. 再看 “二力”:合格的证据能帮多大忙?

通过 “三性” 检验,证据才能获得 “通行证”,然后就要评估它的实际效用 —— 也就是 “二力”。

这种判定方式非常绝对,只要具备相应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就能被审判人员采纳;一旦某个条件不满足,该证明材料就立刻丧失效力,连法庭都无法提交。例如,通过违法手段强迫某人写的借据,由于其合法性存在瑕疵,因此不具备证明效力,审判人员不会加以考虑。

即便材料能够提交至审判机关,其效果程度也各不相同。例如当事人向你索要欠款时,仅提供银行划拨凭证——这只能表明对方曾经支付过款项,但能否证实这笔钱属于“借款”性质呢?并非如此,它也可能是你代为支付的款项,或者是对方归还给你的资金。针对这种情况大岭山律师,你可以主张“对证据效力存疑,银行流水仅能显示资金流转,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共识,证明效果不够充分”。

照着说:5 种常见情况,质证意见直接套用

许多人畏惧质询,是因为不清楚如何表述。其实无需担忧,针对各种情形,依照后面提供的范本进行阐述,既显得严谨,又不会出现偏差。

1. 完全没争议:简单表态即可

倘若对方提供的材料确凿无疑,例如离婚诉讼中的结婚证明、借贷纠纷里你自己亲笔书写的借据,情节明确毫无争议,便可以直接表明态度:完全不质疑此证据的关联程度、法律效力、客观性以及能够支撑观点的程度。

如果对某些内容持有不同看法,比如承认信息确实存在,但对其是否有关联存疑,那就只需明确指出有争议的方面,不必额外声明“其他方面没有异议”——这样万一后续出现新问题,也能保留进一步说明的空间。

2. 对关联性有异议:直接说 “不沾边”

例如当事人希望审判人员借鉴其他案件,提交不同法庭的裁决文书,主张参照他人判决方式处理本案件,此时可以回应:认为其关联性存疑,该裁决文书涉及非案件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与本案件当事人及具体事实无任何关联,不能证明本案件需要证明的事实,恳请审判人员不予采信。

3. 对合法性有异议:点出 “哪里不合法”

比如对方呈现了一段录音,那是在你家中暗中安装设备录制的,或者在你不知情时录制的私密交谈。你能够表示质疑其合法性,指出该录音系通过非法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方式获取,其取证程序存在违法情形,不符合法律上对证据收集的规范,不应当作为判决案件的基础。

4. 对真实性有异议:说清 “哪里假”

比如对方请了个人作证,准备了一份“事实陈述”,里面提到“当时目睹你向他借钱”,但你实际上从未见过这个证人,你能够回应:“对可信度有疑问,这份事实陈述的记录与实际情形相悖,证人并未亲身经历或看见相关事件,里面包含不实说法,不能代表事件真相。”

5. 不知道真假:别乱认,让法官判断

倘若对方出示的是由他与其他人签署的文件,抑或是未参与过的会议纪要,你完全不了解相关情形。此刻不要急着回答“不清楚”,可以表述:“我方并非该材料的关联方或知情者,不清楚材料是如何产生以及内容的可靠性,无法提出质疑看法,恳请法庭参照其他材料进行整体判断。”

对方若仅接受影印件而非正本,可表明无法确认其有效性——但需注意,若该影印件对你有助益,则另当别论,否则不宜轻易承认

记牢这 4 个实战细节,少踩坑

辩论并非仅限于陈述,事前构思和庭审环节的细微之处同样关键,务必把握以下四项要点:

1. 庭前写好书面质证意见,留好余地

收到对方提供的材料之后,不要等到开庭审理时才考虑,应该立即着手,逐份撰写回应意见。在每份意见的起始部分,务必写明“鉴于对方已提交证据正本,我方现就相关证据发表如下质证看法”——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对方使用副本对你造成误导。在意见的末尾,还需加上“上述质证内容仅作参考,最终的质证发言以庭审现场陈述为准”——以防在审理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可以随时进行修正。

2. 提前给法庭一份,方便记录

提交书状给审判官与记录员前务必完成,同时备好一份电子文档,以便记录员在记录时更为精准,防止意见内容出现遗漏或错误,从而在后续核对庭审记录时更为便捷。

3. 遇到 “突袭证据”,别慌,要求延期

倘若在审判过程中对方突然出示未曾知晓的新材料,切勿固执己见地当场反驳。应当向审判官陈述:“此材料为庭审时首次递交的新证据,我方未得预先审阅,因而无法即时提出完备的质证看法,恳请法庭另行核定申辩期限,准许我方事后递交书面质证陈述。”—— 这是法律所保障的正当权益,切莫轻易放弃。

4. 庭审笔录一定要仔细核对,再签字

庭审过程中,注意记录人员的笔录,倘若察觉到所述内容有遗漏或偏差,应即刻提出更正请求。审讯结束后,切勿仓促签署文件,须逐项检查——既要核对自身陈述,也要审阅对方材料,务必保证核心信息准确无误。倘若需作修订,切忌随意涂改,应划出错误部分,在旁边标注正确内容并亲笔签名,同时在最终页面上注明具体日期。

最后叮嘱:别轻易说 “无异议”

初次参与庭审时,由于感到不安,有些人会轻易表示认可对方提出的所有证据,这种做法非常不妥当。一旦做出认可以前的表态,就相当于默认了该证据的全部信息,今后若要改变看法,将会十分困难。

事实上,即便不聘请大岭山律师,只要事先弄清“三性二力”,做好相应准备,普通人也能在质证环节抓住要点,识别关键信息,从而增加胜算,提升诉讼效果,获得有利结果。诉讼过程难免会感到紧张,但必须牢记:所有证据都与自身权益紧密相连,多一份审慎,就多一分获胜的机会,多一分保障。希望大家都能掌握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面对纠纷时保持冷静,不惊慌失措,也不软弱退缩,能够有理有据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大岭山 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