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鑫融合智慧:构建五位一体管理平台,生产型企业加班问题咋解决?

时间:2025-08-28 23:5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大岭山律师获悉

「鑫融合智慧」

鑫融合智慧科技(山西)有限公司致力于健全公司运营架构和行政规章,创设企业规范监管体系,旨在防范职务风险和提升经营效能,以“五项融合”为核心理念,“四大准则”为操作方法,为组织打造“五位一体”的智能管控架构。

思想在于,探究实际与学理,审视整体与部分,关注事务与运营,兼顾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遵守规则并制定计划。

方法在于将法律规范与制度结合,人力资源协作来设定薪资,依法规划各项事务流程,消除内部障碍以控制潜在风险

宗旨:五位一体智慧管理系统

企业无风险东莞大岭山律师,政企无争议,请找鑫融合

问:

本公司系制造性质的组织,员工每周可轮流获得一天休假,具体日期或为周六,或为周日,亦或为周内某日,然而,部分时段公司会安排休息日工作时,因公司无暇进行调休补偿,故公司负责人要求人力资源单位,对于休息日工作仅按日工资标准进行报酬,请问此做法符合法规规定?

答:

先不考虑那些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位,这两种工作模式在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上都有不同于常规的规定。

再者可以断定的是,公司这种行事方式是违规的,是违背规则的,同时也是不恰当的。

休息日是劳动者固有的基本权利,单位在休息日指派劳动者从事工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给予不低于平时工资百分之二百的报酬作为补偿,或者安排调休时间。相关条款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再次,那如何正确理解200%的工资报酬

200%的工资报酬也就是2倍的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薪核算日数等于整年三百六十五日减去整年每周六日一百零四日,再除以整年十二个月,结果为二十一点七五日

按照法规规定,折算每日工钱或每小时工钱,已经把全年的周末排除在外,简单来说就是周末不计入计算薪酬的时间,不会影响薪资的核算。

有些企业家声称,既然法定假日不计入薪资核算周期,那么员工每周仅有的一个休息日也无需支付报酬。但实际上,员工在休息日结束后,公司是否发放了相应的薪资呢?是否存在能够证实这一行为的凭证?显而易见,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发放了工资,毕竟这种情况根本不会发生。

不论公司是提供周六日双休还是仅允许单日休息,公司必须确保职员每七天中至少拥有一个完整的休息日,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也是职员依据法律和常理所应获得的基本权利。所以从法律角度以及合乎情理的角度来看,休息日的工作自然不会获得额外的报酬,同样也不会被扣除薪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文件编号二零二五零二号明确职工全年每月平均工作时间及工资换算办法

最终,在确认了休息日不减少薪水,也不增加薪水的条件下,我们接着探讨休息日加班报酬的确定方法。

休息日加班费= 加班天数×日工资×200%

小王的加班核算基准为6000 元,他在某个休假日工作了 1 天,那么他的日薪 = 6000÷21.75 ≈ 275.86 元,休假日加班报酬 = 1×275.86×200% = 551.72 元。

若是偶尔需要加班,就必须把每日的报酬转换成每小时的报酬,每小时的报酬等于每日的报酬除以八个小时。

小王的加班核算标准为6000 元, 他休息日工作了3个小时, 他的日收入 = 6000除以21.75 大约等于275.86 元, 时薪 = 275.86除以8 等于34.48 元, 因此他的休息日加班报酬 = 3乘以34.48乘以200% 等于206.88 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 出现这些状况时,雇主需要依照下列规范,给予超出员工常规工作时长薪资的相应报酬:

对于让员工延长工时的情形,要给予不低于原薪资一倍半的酬劳,这个报酬标准是硬性规定的。

若在休息日让劳动者工作,并且无法安排调休,则需支付不低于原工资两倍的报酬。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若在法定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员加班,需给予不低于原工资三倍的补偿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文件编号二零二五零二号,内容涉及全年职工月均工作时间及工资换算办法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每年工作日总数为三百六十五天减去一百零四天休息日,再减去十三天法定假日大岭山律师,计算得出最终工作日为二百四十八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依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条款,法定假日期间雇主必须足额发放薪酬,具体而言,在换算每日或每小时的薪资时,不应扣除国家规定的十三天法定假日天数。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现在,我们到此结束共同的学习,谢谢各位的参与。最后祝愿各位身体强健,万事顺遂!

为企业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一分钟了解

会员产品:

会员专享——为个人以线上、线下的方式提供服务

该职位分为五个类别,分别是负责资金管理和税务申报的职位,负责监督会计事务的职位,负责统筹财务部门运作的职位,负责制定财务战略的职位,以及负责企业整体经营决策的职位。

核心服务项目包括:基础操作要点、法规要点提示、政策要点解读、每日知识讲解、技能实践培训、问题即时解答、实践应用实例、案例深度分析、实地教学活动、数字化解决方案

咨询管理:

以线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

组织架构 ? 股权设计 ? 企业策划

追责设计 ? 机构优化 ? 制度建设

定岗定编 ? 薪酬体系 ? 过程绩效

管控流程 ? 策划先行 ? 监督问责

代理服务:

针对政企争议提供的代理服务

代理听政 ? 代理复议 ? 代理诉讼

赠送福利

欢迎加入小鑫私人微信进

【小鑫】财税交流群

大岭山 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