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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申报工伤待遇三年未果该咋办
我于2008年10月在工厂劳动时受伤,后经过劳动部门确认属于工伤,并已纳入工伤保险。但时至今日仍未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等福利,三年来到多个行政部门要求解决,但都相互推诿,不予受理。请问我能否提出行政诉讼,以及以哪个部门为被告?
网友萧晨
萧晨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你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的,可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