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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有钱发月饼,无钱还债?执行高压下老赖终现行

2011年6月14日8时左右,申请人方强驾驶小汽车被邓小刚驾驶的货车追尾,致使方强车辆撞上在其前面行驶的李梦驾驶的小汽车,方强车辆尾部及车头右侧部受损。交警部门认定邓小刚承担全责。事故后方强共支出费用7500元(其中材料费5330元,维修工时费2170元,税额1089.74元)。被执行人某运输公司是货车的挂靠单位,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方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均不予理睬。

    执行当日,执行小组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电话通知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并立即依法进行搜查。

    搜查中执行法官发现了一本中秋月饼发放单,发月饼的列表中共有666人的名字,原来是被执行人准备向其员工发放的中秋福利,被执行人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的意图显而易见,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释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在证据面前,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无从狡辩,只好立即通知财务如数支付全部款项,该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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