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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林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开庭
该组织在横峰县境内和横峰县煤矿开采等行业已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峻破坏了横峰县经济、社会糊口秩序。 因为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涉及事实和证据非常繁多、复杂,影响广泛,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该案由全国打黑办挂牌督办,经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由上饶县法院立案审理。
中国法院网讯 (王健 黄安) 8月7日,以原江西省人大代表兰林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江西上饶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受审的被告人数达37人,被指控涉黑36人,涉及罪名23项,犯罪事实达50余起,属恶性大、罪行严峻的重大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兰林炎,1955年11月生,畲族,原系江西省横峰县姚家乡兰子畲族村党支部书记,且原是省、县人大代表。该案庭审时间预计持续7天。同时,该组织又通过长年在横峰县煤矿开采等行业敲诈勒索,掠夺了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取得了强盛经济基础,并以此为依托,支持该组织违法犯罪流动和继承发展。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以被告人兰林炎为组织者,被告人兰风标、兰天颢、陈德云为领导者,被告人李仟喜、李后军等7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兰呈益等25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横峰县境内,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流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庶民,称霸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