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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建筑遗产传承与法律保障学术沙龙在京举行

时间:2025-06-07 19:4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大岭山律师获悉

在首都北京,一场以“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与法律维护”为主题的学术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不久前,一场以“20世纪建筑遗产的传承与法律保障”为主题的学术沙龙在北方工业大学广学楼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文物学会20世纪建筑遗产专业委员会以及北方工业大学共同承办。此次沙龙吸引了建筑、文博、教育等多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围绕法治视角下的文物和遗产保护策略进行了深入研讨,对于促进城市更新与高校遗产教育的共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当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新修订版本实施的第一周,这场学术沙龙成为文物学会专业委员会首次踏入高校进行《文物保护法》普及宣传的起点,活动由金磊担任总主持人,他既是20世纪建筑遗产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也是该委员会的秘书长。

图为活动现场。主办方供图

据悉,本次学术交流活动聚焦于法律保障下的建筑遗产维护及其教育推广,主动与2025年3月1日最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执行重点相契合。

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兼纪委书记段辉建在致辞中提到,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现已正式实施。此时此刻,我们共同探讨文化遗产的传承及其法治保障,恰逢其时。我们应当以法律为盾牌大岭山律师,以文化为精神支柱,因为20世纪建筑遗产不仅是现当代历史的生动写照,它还汇聚了前辈们的智慧和精神东莞大岭山律师,同时也是我们增强历史意识、坚定文化信心的坚实基石。

陆琼副会长兼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经过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对法律体系进行了全面优化,进一步凸显了“保护至上”的核心思想,显著解决了过去由于法律界定不清所引发的不可移动文物,尤其是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不足的问题。同时,该法明确了“调查先行、建设随后”、“考古优先、出让在后”、“考古优先、建设在后”的原则,为大规模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

陆琼在谈及《文物保护法》时指出,需从制度构建和责任界定入手,强化文物保护的管理力度,同时深化文物价值的挖掘与阐释,并促进文物的活化与利用;她强调,需全面、准确地理解《文物保护法》的修订要点,并主动推进新修订版《文物保护法》的尊崇、学习、普及、遵守、运用及执法等各项工作。

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国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陈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张宇以及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总建筑师叶依谦,他们各自对20世纪建筑遗产中的经典建筑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广泛的研讨和积极的交流。

活动期间,一场沙龙座谈也同期举行,多位行业内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法治、教育与技术协同创新”这一核心主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与交流。在座谈中,专家们指出,将20世纪的建筑遗产引入高校,是实施“20世纪建筑遗产学科”教育的一项关键举措。

金磊指出,近些年,委员会的注意力逐渐转向中小城市和西部地区,聚焦于那些尚未获得保护身份的基层建筑遗产,亦即所谓的“低等级”文物。在这些文物中,众多项目虽然具有价值,却尚未得到充分解读,它们目前尚处于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状态。他坚信,经过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在保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方面进行了创新性规定,这反映出在崇尚法治文明的高度发展的中国,文化遗产不应被划分为不同等级,每个人都应当为不同级别的文物搭建起抵御风雨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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