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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主体资格与合同成立条

时间:2024-12-13 19:36 作者:佚名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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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主体是哪一方?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主体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主体是自然人,则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及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1. 合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商务中所谓的承包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发包主体与合同主体不同。承包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 实际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且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和承担,因此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就达不到当事人约定的目的,合同的订立也就失去了意义。

3、双方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也就是说,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同意。所谓共识,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没有分歧的同一观点。

4、合同的成立应当有要约和承诺阶段的方法。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尚未被接受而仅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尚未成立。合同始于合同双方之间的谈判东莞大岭山律师,并通过就合同要约及其承诺达成一致而生效。

3、合同标的的变更

所谓合同变更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标的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不变,仅债权人或债务人发生变化的现象。无论债权人或债务人发生变更大岭山律师,合同权利和义务均转移给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因此,合同标的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移。

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即新的合同当事人取代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标的物不变。这实际上就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债权转让,即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使新债权人取代原债权人;另一种是债务承担,即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在这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但债务的性质和内容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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