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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季警惕中介陷阱:缴纳就业推

时间:2024-12-13 19:3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大岭山律师获悉

“考试就是按流程、保就业、待遇丰厚”……

现在正是求职季节,大学毕业生都在忙着求职、签订合同。然而,一些社会经验较少的大学生却陷入了中介机构的宣传陷阱。这些组织声称与大公司有合作关系。只要缴纳一定的就业推荐服务费,就可以通过特殊渠道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大学生缴纳服务费后真的能找到理想的工作吗?今天,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广州花都法院获悉一起求职者被骗的典型案件。

案例基本事实:交“就业推荐服务费”能找到工作吗?这是一个骗局!

原告谢、颜、梁均为2019届应届毕业生。2019年3月6日,被告李某以某教育有限公司(甲方)名义,与谢、颜、梁(乙方) )签订《就业推荐服务协议》。双方同意:

1. 甲方承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后90天内安排乙方参加用人单位面试,并顺利通过面试直接签约机场室内安全检查员职位,确保乙方聘用后的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2、如李某未按合同规定为谢、颜、梁安排相应岗位,应全额退还服务费。

3、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就业推荐服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35000元。

随后,谢某、颜某、梁某分别向李某转账人民币1万元。经被告李某安排,原告谢、颜、梁到某机场实习,从事现场安保工作。期间,谢、颜、梁三人多次询问李某转做机场安检的时间,但李某表示,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减少了内场旅检岗位大岭山律师,内场旅检岗位数量也减少了。暂时无法安排职位。

鉴于这种情况,谢某、颜某、梁某要求李某退还服务费。但李某仅于2020年9月23日分别向谢、颜、梁退还了5000元服务费。谢、颜、梁认为,因李某未遵守合同,错过了最佳找工作机会。于是,他们向花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退还服务费。经查,合同中甲方教育有限公司未进行工商登记。

法官经审理认为:李某与谢某、颜某、梁某以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司名义签订涉案合同,并收取服务费,应全面履行其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现李某未按约定履行中介服务义务,应将款项全额退还给谢、颜、梁。

法官提醒:警惕中介机构夸大宣传

法官提醒: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面对中介的承诺往往会盲目轻信。如果你在没有对中介机构进行深入调查的情况下支付高额服务费,那么最终得到的工作往往并不如意,错过了找工作的最佳时机。实在是得不偿失。

找工作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生活的第一步。近年来东莞大岭山律师,中介为了赚取服务费,向大学生承诺“只要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就可以通过考试流程,保证高薪,分配到全国500强企业”。国家。”

面对这些夸张的宣传,法官提醒:

1、大学生要保持理性态度,不能盲目追随金钱、追随就业;

2.您可以通过正规网站提交简历寻找工作;

3、通过企查查等官方网站查询中介机构资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包机通讯员 华发轩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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