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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广西公布 2023 年旅游典型案例,
东莞大岭山律师获悉
5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官网公布了“2023年全区旅游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来自该部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该案以“低价、购物、回扣、误导、胁迫”等关键词,列举了10起旅行社以“负团费”提供地接服务、安排游客购物收取回扣、欺骗、胁迫游客的案件。 ,并且无证。运营、虚假宣传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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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关键词:低价、逼迫、购物、回扣
据网络舆论报道,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购物团消费不达标不给房卡”视频中涉及的旅行社展开调查。经查,桂林XX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人-300元的“负团费”向旅游团购买跟团游的方式提供地接服务,在接团过程中欺骗游客,并从商店安排购物以占游客消费总额20%左右的比例获取回扣等不公平利益。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吊销旅行社营业执照,对直接责任人员莫某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2 关键词:低价、欺骗、购物、返利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游客投诉举报,对桂林XX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盈客美辰国际团体付款纠纷导致游客滞留事件进行调查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经查,桂林XX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通过安排购物或单独支付旅游项目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等违法事实。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393.15元,并处罚款10万元。 。
案例3 关键词:无证经营、捆绑旅游
根据执法检查,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旅游市场无证经营旅行社进行了查处。经查,五洲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利用牵线搭桥活动,无证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382元,并处罚款31000元;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行政罚款6100元。
案例4 关键词:低价、欺骗、购物、返利
根据移送的线索,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桂林XX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立案调查。经查,桂林牛八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揽并组织河池南丹县游客赴桂林进行3天2夜旅游,团费为每人99元。他们在行程中欺骗游客东莞大岭山律师,通过安排购物或支付额外旅游项目等方式获取回扣。等待非法利益。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852.00元,并处罚款.0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冯某给予行政处罚9000.00元。
案例5 关键词:零团费、强迫、额外自费、回扣
根据游客投诉举报,北海市旅游文化体育局对北海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不参加不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23年2月15日至2月20日,北海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零团接待了友达国际旅行社(湖北)有限公司的旅游团,共57人。每人费用。实际接待费用预计为每人159元。存在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引诱游客,通过安排购物、单独付费旅游项目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事实。北海市旅游文化体育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572.00元,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并处以60,000.0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胡某罚款2000元。
案例6 关键词:未经许可、强迫、额外自费、回扣
据网络舆情显示,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公布2023年3月7日晚,北海市、防城港市出发前往巴马、大新德天、靖西的“德天+巴马+鹅泉+”旅游“靖西小镇故事+锦绣古镇精品四日游”旅游团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导游“甩团”后被调查。经查,王某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最佳旅游咨询张晔”微信名称,通过微信朋友群在北海市、防城港市招揽31名游客,并以每人388元的团费,安排谢导游为该旅游团提供导游服务,并约定谢导游从自费旅游景点利润中提取30%作为导游服务费。在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导游谢某与游客发生矛盾纠纷,导游活动暂停。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王某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028.00元,并处行政处罚69000.00元;导游谢某受到行政处罚人民币10,000.00元并被吊销导游证(自处罚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从事旅行社业务)。
案例7 关键词:胁迫、带队、吊销证书
据网络舆论报道,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购物团消费不达标不给房卡”视频中涉及的导游展开调查。经查,导游黄某受桂林万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为来自海南的50人旅游团在桂林提供导游服务。故意拖延给游客发放房卡,给游客施加压力。这样,游客就被欺骗、胁迫去购物或参加需要额外付费的旅游团。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导游黄某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8 关键词:私人承包、擅自变更、暂扣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导游高某某涉嫌擅自改变接待方案致11人旅游团滞留在酒店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导游高某某未经旅行社委托,从事导游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导游高某某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0.00元,并处罚款3000.00元,暂扣其导游证一个月。
案例9 关键词:虚假宣传、误导游客、购物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桂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展开调查。经查,桂林和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待旅游团参观“桂林—阳朔2天2夜游”时,向游客发布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对游客进行虚假宣传行政许可纠纷案例大岭山律师,误导游客。 。该人的违法行为。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给予行政处罚2000.00元。
案例10 关键词:不合格供应商、购物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导游赵某某受桂林XX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带领游客参观白粉科技馆。桂林市七星区。经查,桂林市七星区百分科技馆未经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属不合格旅游购物场所。桂林江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卢某某安排游客前往该地游览。该旅行社存在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5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卢某某处罚款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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