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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4-06-10 【转载】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前通知劳动者或未支付经济补偿等。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按照法定程序或条件进行解除。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即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劳动者或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辞职。
5.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
6.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但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或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或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但未按照法定程序或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0.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解散,但未按照法定程序或条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