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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
时间:2024-05-07 【转载】
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具体以下列情况为依据:
首先,如若雇主主动向工作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提议,且双方能够就此达成共识;
其次,又或是工作者最早提出了自己的离职意愿,而雇主和工作者双方亦可就此互相理解并达成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