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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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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步骤有哪些?

时间:2023-03-17  【转载】

1、程序启动。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2、法庭初步审查。


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


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


3、控方证明。


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4、双方质证。


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


5、法庭处理。


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裁定:


如公诉人的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能够排除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属非法取得的,法庭确认该供述的合法性,准许当庭宣读、质证;


否则,法庭对该供述予以排除,不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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