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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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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警后处理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0-05-24  【转载】

  公安机关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尽量的收集证据,尽可能准确的认定事故责任,但是由于现场已经被破坏,如果在无法认定做责任的情况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推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即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负同等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乙方应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乙方负次要责任。


    1、事后展开调查举证,进行责任认定,交警部门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做到结合现场勘查结果进行认定;结合事后的调查举证进行认定;进行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4、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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