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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医疗纠纷法律业务如何办理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在我国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中都允许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纠纷,但国家或地方在这方面都会有不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赔偿金额不能超过多省金额,超过一定金额不能自行协商解决:例如《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2017)规定医疗纠纷索赔金额二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赣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向“三级”医疗机构索赔金额3万元以上的、向“二级”医疗机构索赔金额2万元以上的、向乡镇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医患双方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医调会申请调解。
2、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能够更加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都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事故鉴定申请,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例如《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2013)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医疗机构应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3、医患发生纠纷并有下列行为之一,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在医疗机构诊疗或办公场所内寻衅滋事的;在医疗机构主要出入通道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等扰乱医疗秩序,造成一定后果的;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造成一定后果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故意破坏或窃取医疗机构的财物和文件材料、档案资料,不听劝阻的;抢夺患者、他人或医疗机构医疗文书,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药品、卫生材料、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
4、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组织医患双方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调解员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调解原则,根据评鉴结果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
5、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处理。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法律、法规等设定了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权力。执法不仅是卫生行政部门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同时各级医疗机构都有相应的卫生主管部门,自然,当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时应该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报案,申请行政处理。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成功调解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即发生民事诉讼。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前,都要劝双方进行调解,并以法官身份提供第三者的帮助,称之为司法调解。医患纠纷经司法调解仍不能解决纠纷,法官不得不进行司法裁决,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解决纠纷,这是医患纠纷解决的最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