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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时间:2019-04-11  【转载】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刑事自诉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自诉案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自诉制度。凡告诉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直接告诉。据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犯罪。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轻伤害罪,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罪,重婚罪和拒绝抚养罪等轻微的刑事案件。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由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撤回自诉。人民法院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应开庭审判,也可以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缺乏证据或行为不构成犯罪,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出反诉。自诉案件的审理由审判员一人进行。人民检察院一般不必派人出席审判。法院如发现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移送检察院侦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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